运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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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运行管理制度时间:2016-11-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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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管理制度 固定人员管理制度、客座研究人员管理制度 、中心主任对行政业务的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试剂与仪器设备采购制度、研究生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 海南省生殖与遗传重点实验室管理细则 为创造良好科研环境,提升科研水平,建造结构合理、水平较高、受益面广、使用效率高的公用的科研平台;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各项日常工作的管理,促进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 实验室组织管理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实验室人员管理实验室聘任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完成实验室的科研和管理任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规程,积极参加科研改革和实验室建设。 第三条 实验室物资管理实验室的所有物资,均指派专人管理, 特殊的实验材料由研究人员自备。 第四条 实验室参与的在研课题管理建立在研课题档案,就研究内容,最大可能的提供所需研究场所,仪器设备,协助完善实验程序等。 第五条 加强实验技术研究的管理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开发实验项目,鼓励、支持各类新实验技术和操作规程尽快应用到科研课题中,并建立实验技术及操作规程档案。 第六条 建全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制定以下制度:《实验室主任岗位责任制》、《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海医附院实验室开放运行制度》、《仪器设备管理使用规则》、《贵重精密仪器管理办法》、《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赔偿的管理办法》、《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防火安全规定》、《海医附院实验室实验记录规范》、《实验室档案管理》、《实验室使用注意事项》、《实验室事故处理规定》《细胞培养室使用注意事项》等。 第七条 实验室的开放管理见《实验室开放运行制度》。 第八条 本规定如有与上级相抵触的条款,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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