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共体建设与运营规范》系列地方标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系列标准由昆明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安宁市医疗共同体、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和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共同起草。
安宁市通过总结其医共体建设和三级运营管理“安宁模式”建设经验和成效,结合昆明市医共体建设和医疗卫生改革的实际,制定出了适用于昆明市医共体建设和运营规范的地方标准。
该系列标准对医共体建设的总体要求、人员要求、设施设备和信息管理作出规定,是建设医共体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标准还对医共体运营中的运行保障、资源共享、医防协同、集中诊疗业务、会诊与转诊、绩效评价与持续改进作出规定。该系列标准的发布填补了昆明市医共体建设和运营规范地方标准的空白,有利于提升区域内医共体建设和运营方案的设计效率,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