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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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肿瘤发生与干预重点实验室守则

作者:   时间:2019-12-21   点击数:

一、实验室管理

1.新进实验室人员需熟知本实验室相关管理制度,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须知、实验注意事项、卫生管理职责等。

2.禁止非本实验室人员随意进出实验室!到本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的的校内、校外人员必须填写《海南省肿瘤发生与干预重点实验室对外开放申请表》,经实验室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室,申请表交由实验室秘书保存。本实验室原则上不为非本实验室人员提供固定座位。

3.遵守仪器设备使用规范。首次使用仪器设备时一定要有老师指导;不要擅自更改设置参数(如荧光显微镜和酶标仪);使用完毕后,需在《仪器使用记录本》上做好使用记录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更不得强制运行或私自拆装仪器。

4.专有试剂购买:实验室人员需购买抗体、试剂盒、特殊药品等贵重试剂(单价超过一千元的),需向本人指导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告知实验室秘书购买,书面申请交由实验室秘书留存;或与指导老师沟通后,导师同意自行购买,此种情况需购买者和导师在相应发票背面签字后,再将发票交给实验室秘书。

5.实验室公共仪器的配套设备(如WB玻璃板、细胞培养瓶和培养板等)放置在固定位置,不允许私自储存,现用现拿,损坏或数量不足时,及时通知老师。

6.应届毕业学生需将研究中所涉及的专用试剂、载体、细胞株等,和实验记录本、实验数据一并向实验室老师交接。交接工作结束前不予以签字离校。

二、实验室卫生

1.设立实验室值周制度,每周一名老师和一名学生。每周值日生监督管理本周实验室卫生,包括垃圾倾倒;公用耗材灭菌;检查仪器使用记录本、液氮10cm必须及时通知老师)和二氧化碳用量(必须保持一瓶备用)等。

2.实验人员在完成实验操作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和所用仪器。全员互相监督,相互督促。发现问题可在实验室微信群通报。如发现问题,而查找不到肇事者,则首先问责本周值周学生。

3.每周五上午进行实验室卫生大扫除如遇假期或特殊情况,时间可灵活调整打扫范围:地面清扫与拖擦;实验室台面清洁;仪器设备清洁与安全检查;

垃圾倾倒;细胞间清洁;操净工作台内清洁整理等。

4.灭菌:每周大扫除完成后,每周值日生安排并监督吸头、离心管、可灭菌的液体试剂等的灭菌。灭菌不过夜,压力温度下降到安全范围尽快取出(其他人员要相互提醒),放置到烘箱内烘干。

5.进入细胞间必须更换细胞间专用拖鞋或带鞋套。如果直接进入,一经发现,处罚打扫细胞间1个月。

6.假期实验室卫生由在校实验者负责(假期进行实验的,需在学期期末告知导师和实验室秘书实验时间)。

7.特定实验必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如:WB、核酸电泳和细菌培养及提取质等),避免交叉污染其他区域

8.垃圾处理

①液体垃圾

培养基(细胞和细菌)必须加入巴氏消毒液后,待其变成无色后方可倒入下水道;

废弃的有机类液体试剂:用原试剂瓶收集,并做好标注,放置于易燃易爆试剂储存间回收纸箱内。

②固体垃圾

实验垃圾与生活垃圾必须严格分开收集!生活垃圾不得倒入实验室垃圾桶内。实验垃圾和生活垃圾请分别倒入卫生间旁相应的垃圾桶内。

三、实验室安全

1.除了必须长期通电的仪器,其他仪器使用完毕后,关掉仪器电源;

2.插排需放置在远离地面和水池的地方;

3.离开实验室时检查门窗、水电、仪器设备等是否关好、锁好;

4.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试剂、物品设立动态出入库制度,领用前需做好登记。

海南省肿瘤发生与干预重点实验室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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